网络显现,多数意见以为这个盖是该加的。那意义是,代表委员应该不公开他们对“一府两院”的工作报告(重要的人事选举,还是填写选票,投入计票箱的)持同意还是不同意的态度。但是,以代表委员的身份和职责,却是更应该公开表示同意还是不同意,公开标明你投的是同意票还是不同意票。“两会”不是设计了代表委员公开讨论这些报告的环节吗?在讨论完以后,进入表决之时,你为什么就不愿意亮明你的态度了呢?公众又凭什么置信你没有诈骗他们,你投的票不是跟你讨论时发表的意见相反呢?
说白了,“加盖”的心理担负,标明你作为民意代表,在运用
投票器时却在思索政府和司法机关的脸色,而这些机关的权利恰恰是你们授予的,并且法定在你们的监视下运转的,当他们的工作令你们不称心时,你们是有权罢免他们的。奇异的是,请求“加盖”的提案却得到公众的同情和支持。这里隐含的纠结值得玩味。